【摘要】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人们对生活尤其居住建筑品质要求越来越高,建筑质量问题引起人们高度重视,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呼声越发强烈,特别是对关键、重点部位,采取切实有效监督手段,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中抽检,充分发挥抽检作用尤其重要,现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抽检的作用和改进思路进行简要分析探讨。
【关键词】建筑工程;质量监督;抽检作用;改进思路
在现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 , 许多的建筑工程出现了不诚实的现象 , 建筑商在工程上面动手脚 , 偷工减料 , 以次充好,导致有很多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,甚至出现楼倒塌、楼倾斜等质量安全事件,这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。这些问题,对于质量监督部门及质量监督工作来说,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。因而在新形势下,采取切实有效质量监督管理,积极运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中抽检方法,这为质量监督工作起到事半功倍效果。
1、抽检在工程监督中的作用
1.1 保证建筑材料、试块、试件质量,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
《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》GB50300-2013 规定,建筑工程采用主要材料应进行进场检验,凡涉及安全、节能、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,要按各专业工程相应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复验,未复检或经复检不合格,不得使用。目前,监理单位对建筑材料把关相对比较严,进场建材检验同时还采取见证取样送检,质量监督机构也不定期地对主要建材如混凝土、钢筋原材、钢筋焊接等随机抽检,如发现存在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建材要求施工方停止使用,限期整改,无法整改返工的,需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鉴定或设计单位核算认可,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情况通报,予以诚信扣分,同时对该项目加强重点监督抽检,强化监督工作,促使各参建方不敢违规操作,确保采购的建筑材料符合规范、设计文件要求。
1.2 监督施工质量行为,提高建筑工程整体质量
工程监理单位、质量监督机构参与节点验收及重要的工程部位、隐蔽工程验收,通过监督抽检,检查施工质量,如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、施工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要求时,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。监理单位对工程实体抽检监督,并对抽检的数量、抽检部位分布、抽检套用标准等是否符合现行检测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核对,并全过程见证。如桩基静载、动测、基础主体结构钢筋保护层、混凝土的承重结构强度及几何尺寸,还有建筑外墙保温取芯及粘结强度现场拉拔等,通过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检,规范了施工单位施工操作行为。
2、抽检工作在质量监督中的改进思路
当前,建筑业发展迅速,管理体制相对滞后,加强各参建方及质量检测机构行为监管,完善管理体制建设,提升各参建企业人员素质,增强质量意识,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,需从抽检工作入手,完善质量监督体制。
2.1 加强检测机构管理,提升检测技术水平
1)实行质量检测机构抽检登记制度。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入本辖区开展抽检活动的,审查其资质、办公场地、信誉,符合要求给予登记,同时对其在抽检活动进行监督。如在抽检过程中未按检测要求检测,或出具不真实性检测报告,一旦发现,上报住建部门给予不良公示和诚信扣分,并禁止其在本辖区内开展抽检业务。2)需提升检测技术水平。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,不断出现新材料、新工艺,在抽检时,如检测设备不更新,检测技术不提升,无法适应当前不断更新形势需要,同时也影响检测结果,所以质量检测机构要根据新材料新艺特性,不断的提升检测技术水平,与时俱进 , 才能保证出具检测报告信息真实、有效性。
2.2 强化质量监督,完善抽检的机制
1)监理单位根据《浙江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》、监理方案要求,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质量行为监督抽检查,特别是对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等施工,实行全过程旁站、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监督,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抽检检查,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,要求施工及时整改,拒不整改的,上报质监监督机构。
2)质量监督机构根据《浙江质量管理条例》及验收规范等要求,在工程开工前,召集各参建方进行监督交底,发放监督交底书,明确监督必查部位及项目。(1)积极开展巡查、专项质量检查及关键部位监督抽检等活动,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,强化对各参建方质量行为监管。如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,采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行为,施工单位是否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及偷工减料,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是否有及时通知监理单位,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规范、技术标准、设计文件及监理方案等要求对施工质量采取旁站、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监督抽检等。(2)加强对各验收节点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检。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计划书要求,对建设工程桩基础(试桩)、桩位验收、地基基础分部工程、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、预验收、分户验收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验收加强管理,在各验收节点前,需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技术资料,并对资料质量抽查,同时对工程实体质量在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的基础上,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对其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检,如抽检符合要求同意安排验收,不符合如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,责令整改、甚至返工。因此,科学合理安排抽检,不仅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威性,更能监管各参建方质量行为,从而保证工程实体质量。
结语:
综上所述可以看出,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人们也开始关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。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重点的研究工作,提高监管的力度,运用好抽检工作,能较好地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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